思但得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热搜: 医疗 标准 探讨
查看: 5562|回复: 0

按照“免于进行临床评价”路径申报的产品,增加“同品种比对”路径的临床评价资料是否可行?

[复制链接]

5614

主题

5617

帖子

1万

积分

进士

Rank: 5Rank: 5

积分
19942
发表于 2024-7-28 13:39: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来源:中国器审2024.7.11
对于按照“免于进行临床评价”路径申报的产品,针对属于《[color=var(--weui-LINK)]免于临床评价医疗器械目录》所述内容范围的型号规格,按照《列入免于进行临床评价医疗器械目录产品对比说明技术指导原则》的要求提交资料;针对超出《免于临床评价医疗器械目录》所述内容范围的型号规格,允许申请人提交超出范围的产品临床评价资料。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鲁公网安备 37011202000920号|思但得医疗 ( 鲁ICP备19047372号 )

GMT+8, 2025-5-2 04:41 , Processed in 0.050271 second(s), 1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