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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列入《免于进行临床评价医疗器械目录》的血管内导管类产品,企业已完成申报产品模拟使用试验,是否必须开展对比产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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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1 11:19: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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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器审,2024.1.11
对于列入《免于进行临床评价医疗器械目录》(以下简称《[url=]目录[/url]》)的血管内导管类产品,企业已完成申报产品模拟使用试验,是否必须开展与对比产品的模拟使用对比研究?
对于列入《目录》的血管内导管类产品,注册申请人需提交申报产品相关信息与《目录》所述内容的对比资料和申报产品与已获准境内注册的《目录》中医疗器械的对比说明。

针对申报产品与对比产品差异,宜提交相关分析研究资料证明申报产品与《目录》所述的产品具有基本等同性。对于申报产品主体材料(包括商品名/牌号)、主体结构等与《目录》中已获准境内注册的产品存在差异,影响使用性能时,宜对二者进行模拟使用对比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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