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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射线类放射诊断设备用辐射防护附件,是否可以和诊断设备一起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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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3-19 16:59: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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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一一 于 2022-5-17 13:53 编辑

来源:中国器审审评一部,201.5.20发布
X射线类放射诊断设备使用时进行辐射防护的附件,如防辐射衣、防辐射帽、防辐射裙、防辐射围领、医用射线防护眼镜等,用于进行放射诊断时对人体的防护。该类防护附件通常和有源设备无电源连接和其他物理连接,分类目录中单独作为医疗器械管理,建议单独申报。不可拆卸的附件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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