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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93.1-2007对标识(标志、标签)耐久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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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6-2 12:01: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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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GB479.1-2007《测量、控制和实验室用电气设备的安全要求第1部分:通用要求》条款5.3标志耐久性
5.3标志耐久性符合
5.1.2~5.2要求的标志应当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保持清晰可辨,并能耐由制造厂规定的清洁剂的影响。
通过目视检查,以及通过对设备外侧的标志进行下述耐久性试验来检验是否合格。用布沾上规定的清洁剂(或者如果没有规定,则沾上异丙醇),用手不加过分压力地擦拭30s。在上述处理后,标志仍应当清晰可辨,粘贴标牌不得出现松脱或卷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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