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但得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热搜: 医疗 标准 探讨
查看: 834|回复: 0

二氧化碳激光治疗仪采用了新的设计结构,用于新的临床应用部位,是否需要进行动物实验?动物实验是否需要设对照组?

[复制链接]

5614

主题

5617

帖子

1万

积分

进士

Rank: 5Rank: 5

积分
19942
发表于 2022-3-18 21:27: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来源:中国器审审评二部
动物实验主要为产品设计定型提供相应的证据支持,为医疗器械能否进入临床研究阶段提供依据,实现对临床受试者的保护。若产品采用新的作用机理、工作原理、结构设计、应用方法(如手术操作)、改进某方面性能等,申请人应针对产品创新点相关风险进行评估,并对风险控制措施有效性进行验证和/或确认,参照风险管理判定原则确认是否开展动物实验。

若拟申报的二氧化碳激光治疗仪采用了新的结构设计、改进了性能,或采用了新的功能(如点阵扫描)、用于新的临床用途,如台架性能试验研究不足以判定其基本安全性时,建议在临床试验之前开展动物实验。

动物试验不要求必须设置对照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鲁公网安备 37011202000920号|思但得医疗 ( 鲁ICP备19047372号 )

GMT+8, 2025-5-5 19:36 , Processed in 0.050606 second(s), 1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