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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印章的法律效力;eR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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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5-19 17:39: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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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关于实施医疗器械注册电子申报(eRPS)的公告(2019年第46号)
(一)签章要求
按照《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定》,电子印章与实物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加盖电子印章的电子材料合法有效,可以作为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的依据。行政相对人使用eRPS系统提交的电子申报资料应具有电子印章。电子印章是指境内医疗器械注册申请人、注册人(进口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代理人)专有的,基于可信密码技术生成身份标识,以电子数据图形表现的印章。持有CA的管理员可使用CA在电子申报资料中加盖本企业的电子印章。进口产品的电子版原文资料除加盖代理人的电子印章外还应提交纸质版公证文件的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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