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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外诊断试剂在进行临床试验时,如采用测序方法作为对比方法,针对测序方法应提供哪些临床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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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3-16 21:10: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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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器审审评六部,2018年发布
1. 信息性内容:采用测序方法时,临床试验资料中应提供测序方法的相关信息。
1.1 应提供测序方法原理、测序仪型号、测序试剂及消耗品的相关信息;
1.2 应提供测序方法所用引物相关信息,如基因区段选择,分子量、纯度、功能性实验等资料。引物设计应合理涵盖考核试剂扩增的靶核酸区段、位点、及所有突变类型。

2. 方法学验证信息
2.1 对所选测序方法的分析性能进行合理验证,尤其是最低检测限的确认,建议将所选测序方法与申报试剂的相关性能进行适当比对分析。
2.2 测序方法应建立合理的阳性质控品和阴性质控品对临床样本的检测结果进行质量控制。

3.测序结果信息
除结果数据表中的测序结果外,应提交有代表性的样本测序图谱及结果分析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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