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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码机构需要具备什么样的资质,其职责和义务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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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3-15 15:17: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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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械唯一标识的发码机构应当为中国境内的法人机构,具备完善的管理制度和运行体系,确保按照其标准创建的医疗器械唯一标识的唯一性,并符合我国数据安全有关要求。

发码机构应当向注册人/备案人提供执行其标准的流程并指导实施,为便于注册人/备案人等掌握发码机构的编码标准,供相关方选择或应用,发码机构应当将其编码标准上传至医疗器械唯一标识数据库并动态维护。每年131日前,发码机构应当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交按照其标准创建的唯一标识上一年度的报告。


【来源】国药局2019827日发布的《医疗器械唯一标识系统规则》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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