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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优先审批程序与医疗器械应急审批程序、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程序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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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3-14 20:44: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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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一一 于 2021-11-6 21:28 编辑

来源:国药局2016年10月26日发布的关于《医疗器械优先审批程序》的说明
应急审批程序是为保证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需要,在规定时限内快速完成医疗器械注册审批相关工作。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程序是针对具有核心技术发明专利、国际领先、国内首创、具有显著的临床应用价值等情形的医疗器械,采取按照早期介入、专人负责、加强沟通、优先办理的原则予以支持。本程序与应急审批程序、创新审批程序的目的和内容不同。
本程序与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程序并行运行,申请人可以根据产品具体情况选择适合的程序进行申请。已经按照《医疗器械应急审批程序》、《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程序(试行)》进行审批的注册申请项目,不执行优先审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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