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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变更和延续注册合并办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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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5-16 17:40: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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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一一 于 2022-5-16 17:42 编辑

来源:山东省关于促进医疗器械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十六条措施(鲁药监发〔2022〕4号)
(十三)精简审批流程。合并办理变更、延续相关事项,企业申请产品延续注册时,如同时注册人名称、住所和生产地址、删减型号/规格、型号/规格文字性变更、执行的标准/注册技术审评指导原则发生变化而需要修订产品技术要求或产品说明书等事项变更的,可与产品延续注册合并办理。压减审批环节,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延续、变更和补发,调整为由省食品药品审评查验中心负责人签发,以省药监局名义作出,取消省药监局机关行政审批环节,不予延续的情形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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